二手房没迁户口我能立户嘛-尊龙人生就是博首页
1、原房东不迁户口我可以落户吗
若原户主迟迟不愿迁出户口,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解决: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3、根据合同提出违约金补偿。卖房人如果无法及时从房屋内的户口迁出,将导致购房人无法在所购房屋内落户的情况发生。
因此为了避免类似纠纷出现,可以从以下几点做好预防:
4、户籍核查
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并向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部门申请过户登记前,购房者应亲自或委托房产中介机构到房屋所在地的警署进行核实。有的出售方承诺没有户口,但仍应到警署核实。这样做除了核实出售方承诺的真实性以外,还可以防止有其他人的户口仍未迁走。
5、明确户口迁出时间和违约责任
核实结果表明有户口的,应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定户口迁移条款以及违约责任条款和司法救济条款。
法律依据:
2、二手房户口没有迁出我能迁入吗
购买二手房房东未迁走户口,无法迁入新户口。买二手房房东迁户口需要根据签订的买卖合同进行办理。按现行政策,迁移户口必须经过本人同意,不能强制迁走原户主的户口,如果合同没有规定房东要迁出户口,唯一的办法就是通过双方协商的办法解决。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如果原房主不迁移户口,相关部门是无法干涉的。而且,目前户口和房屋产权是分开管理的,户口归公安机关管辖,产权纠纷才能够通过法院来处理。目前没有法律规定卖房者必须迁出户口,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户口迁出时间、违约情形等,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认定卖房人违约,并主张损失和违约金。一般二手房交易中,在签署的《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对卖方迁户的明确约定,如果不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户口迁出,要承担违约责任,除非事先征得购房者同意。(1)买方同意卖方不迁出:提前征得买方同意可以继续将户口留在房屋中,但也需要签署一份买方同意不迁户的《补充协议》,以免后期出现纠纷。实际生活中,这种情况并不常见;(2)买方不同意卖方不迁户:这种情况卖方如果不迁出户口,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就涉及违约了,需要根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