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彩礼用的男方名字的银行卡-尊龙人生就是博首页
1、男方给彩礼是给一张银行卡,卡是男方父亲的身份证办的?
定亲的时候。男方给彩礼。给的是一张银行卡。卡是用男方父亲的身份证办的。这个也没有什么问题的。既然是定亲了。南方按照诚意。按照女方要求的彩礼数。给女方彩礼。这个是没有用问题的,南方。不会在这个银行卡上做手脚了。说了顶上有多少钱就应该是有多少钱。
我想同样的。女方也是认可这门婚事的。所以才会接受这份彩礼钱。因为彩礼的数额比较大。不像过去。可以用一个纸包包着拿着现金送给女方。现在都变得省事了。直接。把卡送给女方。只要把银行卡的密码告诉女方。女方是可以。从里面取出钱来的。
如果女方真的不放心的话。可以。拿着这个银行卡。把这个卡里面的钱。查一下的。看看是不是?南方承诺的彩礼钱的钱数。如果确实有这笔钱。女方可以。把钱。全部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这不就放心了吗?
其实。男方。是不可能在银行卡上做手脚的。因为她知道一旦银行卡交给女方。那么女方随时可以去银行。去查里边的金额的。如果是一张废卡的话那说明。男方就是在骗婚的。那么女方自然也就没必要再嫁给男方了。这这个是很简单的道理。男方不可能不懂。
现在新的形式下。送彩礼不像以前。都必须是现金。完全可以。给一张。银行卡。这样双方都比较省事也安全。因为现在的彩礼数。一般数额也都是比较大的。一二十万。三四十万。如果是拿着。在定亲的时候。如果保护不好。被别人偷拿掉一部分。这就是一种损失而换成银行卡。别人是无法拿到的。
2、彩礼给的卡但是是男方名
法律分析: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3、结婚前男方拿彩礼给女方拿写有男孩名字的银行卡是什么意思?
结婚前男方拿彩礼给女方写的,有男孩儿名字的银行卡的意思就是说这个名字的是他。而是的。
4、彩礼钱是存在男朋友的卡里,我要不要转到自己的账户
那就转自己银行卡吧 防人之心不可无 反正以后都是你要用的 绑定什么之类的也方便 再者你也不用跟你男朋友说你转了啊 到时候你们需要你一刷一用难道他还会在乎钱在哪??
5、结婚时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在男方银行卡里,离婚后这钱怎么分隔
有结婚手续的话,彩礼上是无需退还的,你所说的情况估计是属于共有财产,离婚上应该是双方均分吧。具体登录__/律伴法律平台/上可向离婚律师领教具体的分配。
6、送彩礼的银行卡户名写谁
送彩礼的银行卡户名写谁可以由双方自行商量决定。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关于返还彩礼纠纷的处理问题。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司法解释的精神,将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准确判定司法解释规定的“生活困难”的标准,即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女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7、送彩礼的银行卡户名写谁
送彩礼的银行卡户名写谁可以由双方自行商量决定。法律并没有具体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关于返还彩礼纠纷的处理问题。要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适用司法解释的精神,将返还彩礼的范围主要限制在男女双方未结婚的情形下,对男女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或者结婚后未同居生活的,要准确判定司法解释规定的“生活困难”的标准,即一方因彩礼的给付造成其生活绝对困难,不足以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的,可以有条件地支持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诉讼主张;对于男女结婚超过1年以上的,原则上不支持一方要求退还彩礼的诉讼请求。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